毛刚强:中国的三农问题与如何进行新农村建设
1970-01-01 13:42:06 作者: 毛刚强 来源: 西部乡村网 浏览次数: 153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很高兴来到这里与大家分享一些对乡村建设的认识,看到在座的有这么多同学关注中国乡村问题,我感到由衷的高兴,大家从乡村建设入手、从自己的行动入手来为中国农村问题的解决作自己力所能及的贡献。在这一点上,我们是共同的。我想今天不算是演讲,更多的是一个有关中国乡村和中国乡村建设的一个讨论。 一,中国三农问题究竟是些什么问题 在中国要搞乡村建设,其前提是中国有严重的三农问题,首先我们必须得对中国三农问题的实质有一个把握和了解。中国三农问题的实质是什么呢?中国三农问题的实质是中国的不公平发展问题的缩影,包含了经济、社会、权利等诸多要素的不公平。这有历史的原因,也有现实的制约。首先我们来谈谈农业。虽然也有很多人包括茅于轼先生都说中国不存在粮食安全问题,但作为一个有十三亿人口的大国,土地资源严重短缺,同时在政治制度、意识形态方面和西方社会有很大的不同,这就使得中国的农业问题关乎到国家安全问题:既与社会稳定有关,也与粮食安全有关,我们无法想象如果中国有几亿农民成为游民这个国家会是什么样子,也无法想象如果 有10%或者以上的人口缺粮又会是什么样子。所以从现实的角度讲,农业实际上是一个框,也还必须是一个框,要装住中国的数亿农民,所以土地私有化不可行也行不得从宏观层面看农业生产,大田作物还会成为中国农产品的主导,但大田作物又是最没有利益空间的。现期中国农业全面、彻底的市场化是危险的,其一在于现期农民的市场能力由于历史的原因被极大的弱化,农业本身的弱质性加上农民进入市场的脆弱性也注定了农业产业化是行不通的。如果由政府来主导快速城镇化更有可能带来更大的不稳定,对脆弱的中国农民来说也会是场灾难。所以传统农业这个框暂时还丢不得,这是从国家层面来考虑的,它既要安置农民,又要成为中国稳定的基础,还得作为城市发展的支撑,但这与农民权利的冲突及因此导致的不公平的发展事实构成了中国农业问题的核心。 由于农业问题的基础,也基于中国这许多年来的发展事实,中国的乡村是中国城市发展的支撑,这主要体现在大量廉价的劳动力及农产品为中国的城市发展提供了资源,我在贵阳作过调查,贵阳餐饮业农民工平均月报酬不足四百元,贵州的背篼也就是城市搬运苦力月报酬平均不足三百元,也就差不多是城市低保的水平了,但这人家是要拿回去养家的;小城镇劣质的产品大量销往农村也构成了一些地方所谓地方经济的主要成分,只要大家到农村市场去走走,看看农村市场卖的那些食品、纺织品就知道了。离开了廉价的农民劳动力,离开了廉价的农产品,离开了销售垃圾产品的农村市场,从全国层面来看,中国的经济会是个什么样子?中国的发展会走到哪一步,我想我们是会清楚的。而中国的发展集中体现在城市上,城市的发展又是建立在对乡村的剥夺之上的,在整个发展过程中,农民被出卖了,是从出卖农民最基本的权利即平等权利开始的。这就是从城乡二元的情况看中国不公平发展问题所能看到的核心。虽然农民已经一步步的从土地上解放出来,但从经济发展的角度看,如果还是依然将农村作为城市经济发展的支撑,在整个中国的发展过程中还是把农村放在从属地位,农民问题就永远不能解决。 我们再来看中国乡村的问题,中国乡村的现状只能用“凋蔽”两个字来形容。凋蔽不仅体现在乡村的经济层面,更重要的是体现在价值伦理崩溃、社会结构失衡、组织传统解体等方面。以往乡村那种和睦、友邻、尊老恤幼的社会伦理基础已经遭到严重破坏,我经常看到一些地方老人得不到应有的照顾,邻居间为一点小利大打出手,村子里谁出现了困难除了高利贷谁也别想借到钱;东西部、城乡间不平衡的发展,乡村不足以支持众多农民的生活,农村青壮劳动力大量外出谋生,以致农村人口社会结构严重失衡,老无所养,幼无所教,也根本没有一种机制支持这些弱势群体的基本生存和权利保障;乡村以小家庭为单位的原子化越演越烈,乡村也没有作为共同体存在的社区基础,乡村农户之间的协作也越来越困难,大量公共设施毁损破旧,农民必须要付出高昂的成本才能保证甚至都不能保证农业生产的顺利进行;原子化了的乡村、组织资源和传统治理资源被破坏干净了的乡村,又由于长期以来基层政府治理的问题、强人、恶人、刁人在乡村横行,也加剧了中国农村问题,同时又在伦理价值层面、组织层面强化了解体的趋势。
二, 乡村建设与解决中国的三农问题 前面我们对农业、农民、农村问题进行了一些分析,在这些分析的基础上,究竟该怎样考虑去解决这些问题呢。三农问题是一个系统问题,虽然根源在于制度,但到目前为止,经济、社会、价值观等诸要素都已经与此紧密关联,所以必须要从全方位整合起来考虑,也要从宏观、中观、微观层面贯穿起来行动。假设乡村建设可以解决乡村微观社区层面的问题,但要是没有乡镇体制改革及职能转变的跟进,没有县级涉农部门的改制配合、没有国家宏观层面的资源分配的支持,乡村建设就会成为无源之水,也只能沦落为乌托邦式的人类实验。同样,乡镇体制改革如果不以乡村组织化作为前提,乡镇体制改革能改掉什么呢?乡镇的职能转换又能朝什么方面转呢?就算涉农资源的分配转制,但如果没有乡镇改革和职能转换的跟进及乡村建设作为前提,其分配转制的结果可能又会增加更大的乡村社会内部问题,并从根本上分化乡村,同时资源的使用将更无效率。所以这几方面都必须是互动的,也是互为因果,互为前提的。我们只闷头按自己的想法作乡村建设不行,只在那里呼吁农民权利、资源分配转制也不行,不把所有内容关联考虑,只坐在办公室设想乡镇体制改革更不行。 当然,这好像把解决三农问题复杂化了,这也好像令到我们觉得无从着手,因为任何单层的行动看起来好像都于事无补,乡村建设好像就只能落入道德关怀的境地了。但是,我还是有理由相信乡村建设者的行动不止只有关怀价值的。作乡村建设应该得有宏观视野,在乡建实验的时候我们还得想想国家资源怎么支持、与县、乡改革如何互动的问题。这不是搞政治,也不要担心就是民间干预政治,我们都清楚,我们是在作建设,我们的党、我们的政府应该会有这样的自信,也应该会有这样的雅量。涉及到宏观层面的公共资源分配,我们的建议是:第一肯定要从宏观上解决资源分配的问题,要加大对农业农村的投入,中国去年财政收入二万五千亿,涉农分配才三千亿,而据估算,中国的公务用车的费用一年就不止三千亿了。想想中国八九亿农民及农民所在的行业只有财政收入百分之十二左右的投入,大家就知道这不公了;分配方式必须制度化法律化:就算三千亿的涉农投入,分到每个农民头上差不多人均四百块了,分到土地上面亩均两百多块了,真要有这么多钱到乡村,乡村的什么服务不能搞,什么的基本保障不能满足呢;第三,政治、社会、经济要素要能在城乡间自由流动,农民出得来了,自然也得回得去, 他们出来是谋生,回去也得不亏本。这是需要从宏观层面要解决的问题,并且这些问题的解决和乡村建设关联起来考虑,要有乡村组织化来承担分配转制后的资源使用,才有可能具有真正的持续性与可操作性。 与农民直接打交道的是乡镇政府和县各涉农部门,农业税免征后,乡政府的日子难过了,提供一些基本服务的资源也没有了,但大量的事务还得作,中心工作也得搞,这些都是对乡镇是问题,对于乡镇应该服务的乡村更是问题。我们的乡镇体制改革如何从管理向服务转化,如何朝支持乡村发展,支持农业发展转化,如何保证乡村的秩序等都是我们的乡镇体制改革要解决的内容,这才是乡镇体制改革最应该讨论的东西。现在的乡镇体制改革,绝大多数人的关注点都在于乡镇要不要直选、 乡镇要不要撤消,乡镇在整个中国的治理架构中的功能和角色等方面,将技术性的东西当作主要问题来考虑,而乡镇体制改革与建设和谐乡村的关联也必然与好的乡村建设有关,与组织化了的乡村有关,组织化了的乡村,自然可以承担对国策的有效回应,更能因为资源分配配转制后成为农技服务市场的真正主体,这样我们就可以清楚的看到乡镇转制的方向,更能看到乡镇政府权力是如何为民所用的,同样,乡镇的这些转型反过来又是乡村建设及乡村组织化的有效保障。 农民真不能管好自己吗?这倒未必。乡村建设首要的要解决什么问题?在中国三农问题解决的过程中它占有什么样的地位,正是现在我想要与大家讨论的。从前面讲到的宏观、中观层面的内容延展下来,乡村建设第一要解决的是农民自己管理自己的问题、有效、经济的组织自己生产的问题、自己为自己解决需要的服务的问题、主动对国策回应的问题、适合他们自己需要的文化生活的问题、社区内部协调与协作的问题。这些问题解决了,实际上也就是中国三农问题在乡村社区微观层面上得到了解决,这些问题解决了,也为宏观和中观的改革提供了路径参考,我们可以乐观的相信,这是解决中国三农问题的第一步。 三, 谁需要乡村建设 在中国建设和谐社会,如果没有和谐乡村为前提是不可想象的,和谐乡村也不是靠一两个政策就可以解决的,是需要相关的改革与更大规模的行动的;建设乡村,同样也会是既得利益者的需要,凋蔽的中国乡村现实是中国社会不稳定的重要影响因素,没有组织化的乡村,也容易是极端事件的乡村,同样也是没有谈判和协商能力的乡村,中国的市场化改革,单个农民在其中是极易受损的,他们谈判和协商能力的提高,对于中国未来发展的健康与可持续性是有保障的;而最为关键的是,乡村建设是农民自身的需要,中国改革二十多年,乡村的组织资源与组织能力被严重破坏,乡村的公共事务无人管理,乡村的生产成本越来越高,需要用一种好的方式,以适当的资源进入作为杠杆来重新激发乡村的组织能力,以解决现在乡村所面临的种种乡村可以自己解决的问题。 农民需要的乡村建设应该是什么样的?首先必得是农民为主体的乡村建设,不应该囿于外来者为他们设计的框架,每个乡村有他们自己特有的资源、人口结构和文化传统,什么样的乡村是他们最需要的乡村,农民比外来者更清楚;其次,乡村建设应该从满足农民的需要入手,如果外来者推动的乡村建设无非是自己关于社会改良的一些实践,更多的着眼点是放在看改良的思路而不是具体解决乡村的问题,或者是先入为主的判定某个乡村需要什么就送什么或者是为他们“建设”什么,没有农民的主动参与,其结果是令人担忧的;再次,乡村建设过程实质是农民组织化的过程,农民的组织化必然关涉到乡村治理,所以乡村建设本身实际上也是一个好的乡村治理的过程。乡村建设的过程中,赋权农民、推动乡村组织治理方式的参与性及决策的公共化及运作的可问责性,则是社区层面乡村建设持续性的保障。从这一点上说,乡村组织化是基于乡村需要而产生的,是针对现期问题和未来发展而进行的,乡村建设不是外来者的需要,是乡村自己的需要。当然现阶段,外来者的协助会很重要,只是我们要清楚我们的协助者角色。 四, 村民自治与乡村建设 我的悲观的判断是,中国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村民自治。绝大多数中国乡村,村委会不能提供村民需要的好的服务,没有提供服务的财政基础,乡镇政府的中心工作又把村委会有意无意的变成自己职能的延伸,能人、富人治村及政府对能力强人的过分依赖与资源支持又加剧了社区的分化反而破坏了乡村社会的整体性。 但村民自治是乡村建设不可逾越的一个坎,我们讨论到乡村建设实质上是可持续的以和谐乡村为目标的乡村发展,乡村发展最重要的是资源。在乡村谁有能力和资格来配置资源,村委会实际上是最合适的组织,也是真正具有合法性的组织。现在贵州一些地方搞合村并组,实质上是对村民自治的极大反动,因为其加重了村民参与管制的成本,也更加弱化了村委会作为村民自己的组织的服务的有效提供。 乡村建设要建设一个好的和谐的环境,有效参与,被公平、平等对待、友善的人际关系、有合作的土壤和空间等都非常重要,基于此,好的乡村治理是作为前提的。所以在进行乡村建设行动研究的同时,也要加强对村治的关注,乡村建设需要社会参与,我相信,大家一齐努力,找到一条适合中国更符合农村实际、切合农民的乡村建设之路总有可能的。
本文是在湖南某高校的一次交流稿的整理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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