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与
“参与(Participation)”的概念是在20世纪80年代末期开始引入到中国来的。但是从广义上来讲,渊源已久,毛泽东早期在湖南农村的一系列社会调查中,就包含了许多有关“参与”的思想。“理论联系实际。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相信群众,依靠群众。为人民服务”等人人皆知的原则,就是“参与”的具体体现。
(一)参与的定义
前人研究及行动总结出的一些关于参与的定义:
1.“公众参与指的是通过一系列的正规及非正规的机制直接使公众介入决策”。
2.“参与是在对产生利益的活动进行选择及努力的行动之前的介入”。
“市民参与是对权利的再分配,这种再分配能够使在目前的政治及经济过程中被排除在外的穷人在将来被包括进来”。
3.“参与可被定义为在决策过程中人们自愿的民主的介入,包括①确立总目标、确定发展政策、计划、实施及评价经济及发展计划;②为发展努力做贡献;③分享发展利益”。
“参与能带来以下好处:①实施实行决策时具有高度的承诺及能力;②更大的创新,许多的新想法和主意;③鼓励动力的产生和责任感”。
4.“参与可被定义为农村贫困组织自己、组织他们自己的组织来确定他们真正的需求、介入行动的设计、实施及评价过程。这种行动是自我产生的,并且是基于对生产资源及服务的可使用的基础上,而不仅仅是劳动的介入。同时,也基于在起始阶段的援助及支持以促进并维持发展活动计划”。
5.“参与是人们相互间的一种自愿贡献,其具体指向是在自愿贡献基础上得到的关于个人认同与社区认同、个人目标与社区目标结合考虑的有效回报”。
6.“在农村发展中,参与就是让人民自主参与项目的决策、实施、利益分配及监督和评估”。
7.“社区的参与意味着社区人们有权力和责任参与揭示自身的问题,指出自身的需要,评估自身的资源,并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8.“参与就是通过组织化建设及利益相关者的共同努力,参与者共同形成有效的控制和创造;强调当地人的参与,由外来者协调和帮助。促进当地人进行调查和分析,分享调查和分析的结果,达到使当地人自我分析、做出计划和采取相应的行动”。
通过上述表述,结合我们的行动研究经验,“参与”可被定义为:为共同福利的增进或改善,基于共同的目标和公共领域内的事务管理,各利益相关者及公众通过一系列的途径及形式,对相关事务的决策、计划、实施、管理、监测评估的有效意见表达、行动跟进及利益分配控制的过程。
(二)参与的内涵
参与的内涵包括:
1,相关事务的决策及选择过程中各利益相关者的有效与实质介入;
2,各参与者对基于共同利益的相关活动与事务的共同承诺与实质贡献;
3,通过组织化建设和回应共同发展目标,各利益相关者的参与动力得到持续建立和参与能力的持续提高;
4,各利益相关者对资源的利用和控制被保护与尊重;
5,乡土知识在参与中发挥重要作用,社区创新机制建立在尊重传统与可持续发展基础之上;
6,组织化建设与社区自决过程中弱势群体的声音管道及被聆听的要求得到有效回应;
7,相关利益分享过程是一个公正的过程,利益分享结果有被广泛认可的公平度。
二、参与式
(一) “参与式”的含义
“参与式”是一种工作方法,其根本目标是推动相关群体对相关事务的参与,提高其公共事务及共同发展目标的参与性。在具体发展过程中,通过各种方法和工具促进各利益相关群体实质参与到相关项目的规划、决策、实施、监测、评估等环节中,其理论上基本包括了3个层次的含义:
1.政治学视角来看,参与式理论包括了对弱势群体赋权,强调弱势群体在发展决策中的参与,以及最终在变革社会结构的过程中发挥作用。
2.社会学强调社会变迁中各个角色之间的互动,以此引申出社会角色在发展进程中的平等参与、及在社会组织化过程中的平等关系的确立;
3.经济学家以及发展援助的管理者则更多的从干预的效率角度来认同“参与”的概念。事实上,“参与”反映的是一种基层群众通过赋权而获取公平的分享发展成果的过程。
(二)“参与式”手段服务的目标
“参与式”手段服务于两个大目标,一是对社区参与的调动;二是服务于具体的研究和操作目的。第一方面强调过程,第二方面强调产出。过程所运用的具体手段和如何运用这些手段决定着产出的性质和内容。因此,“参与式”手段的重要性既在于“参与式”手段本身,也在于这些手段的产出。
(三)“参与式”的宗旨
“参与式”的宗旨主要体现在:通过民主参与,通过群众的决策性参与和专家的辅助作用,使群众公平地拥有发展的选择权、参与决策权和受益权。并在这种以社会相关群体为主体的多方参与下,来发现、确认社区发展的机遇。通过合理有效的发展机制的建立,实现资源的公平和合理的配置和管理,最终实现社区的可持续发展。参与式不仅是一个过程、手段、工具,还是一种理念,要让更多的人认识到参与式发展的重要性。
农村发展的研究与操作中,“参与式”主要运用于行动研究、推广与培训和农村社区发展项目的确认与操作。“参与式”行动研究的核心体现在:立足于对农民是研究成果的使用者和是否使用研究成果的决策者的认同;立足于对农民生产生活体系复杂性的认同;要认同和研究乡土知识,倡导农民参与所要研究问题的发现、确认、研究和认证过程。“参与式”推广与培训的核心体现在:推广员与培训者的角色是辅导者而不是单纯的指导者;强调互相学习,强调以用户为导向、以解决问题为导向和以机遇确认为导向。“参与式”社区发展项目的确认与操作的核心是:发展的动力来自发展主体内部认同的有效、合理和公平的制度安排与资源投入。
(四)怎样理解“参与式”?
在怎样理解“参与式”上,可以看看下面的语句:
1.参与式,就是向农民赋权。
2.参与式,就是农民自己才是发展的主体。发展什么,怎么发展,农民自己有最大的发言权。
3.与社区建立平等伙伴关系是关键。参与式过程,是外来者与当地人共同努力、共同受益的过程。
4.参与式农村发展目的:是让当地人民成为积极的分析家、计划者和组织者,外来者只是来进行适当的培训或提供信息技术服务,使农民能获得信息和新思路,提高农民自己分析、辨别、实施项目的能力。
5.让农民有所有权、自主权、决策权,因为他们是主人。
6.参与式,是建立在贫困群体需求的评估之上,而不是建立在干部和专家思路之上。老百姓最需要什么,最大的困难是什么,怎么能解决?“相信农民,是很重要的,而我们只是帮助农民做工作。建立起农民自己担责任的决策、执行、监测、评估机制,真正让农民自主决策、参与管理,是非常重要的。
7.没有人比农民更熟悉自己生存的这片土地,知道贫穷的滋味。他们在长期的劳动中,积累了丰富的乡土知识,并世代相传,这是他们基本能力,是参与式发展项目的起点。并不像人们常常说的都是‘落后愚昧’的东西。
8.以往的经验都是:一靠政策,二靠投入,三靠科技。干部往往习惯了行政命令、自上而下的工作方法。对农民有偏见,要求农民绝对服从,甚至损害农民利益,屡屡发生‘逼农致富’事件,这些在参与式中是大忌。
9.搞参与式,对农民进行培训,培养出一批农民专家。下一步,让他们能自我设计、自我管理。让农民从体能型向技能型、智能型转变。参与式重视的不止是种了多少树,养了多少羊,多打了几担粮食,修了多少厕所,更看重人的能力的提高。只有人的能力提高了,这些质和量的提高才具有可持续性。培养能力,提高素质,是参与式的核心。
10.农民都参与了,有了自主权、决策权,当干部的,并不就靠边了,你还得帮他们,像一开始引种,到防疫、饲养、技术管理培训,再到后来帮销售,政府主要是服务了。
11.初到一个地方,需要非常诚实地告诉村民你是谁,来干什么,个人的举止行为,应表现出谦虚、尊重、耐心,对村民所说的要表现出兴趣。围绕主题慢慢谈,不要急躁,集中注意力听,切忌打断群众的发言。要在画图、排序等活动中,不断鼓励村民,增强他们的自信心和自尊心。
12.外来者由于掌握一些专门知识、政策和项目,很容易被农民仰视。地位和自信心的不平等是很难建成伙伴关系的。
13.要注意一些细节问题:如去之前做好准备,特别是成员间的分工与合作。包括准备一些糖果和香烟,把村民安排在一农户家,访谈时要做到促膝谈心,村民有丰富的乡土知识和劳动技能,也有分析力和创造力。事实上,一些外来者,越是离农民远的人越相信,自己具有专业知识,管理着项目,是高农民一等的人,大多数外来者习惯于作报告,挥动着指挥棒,访谈也像是审问,喜欢把自己打扮成导师,恩人,布施者……
(五)参与式发展项目的步骤
参与式发展项目一般有这么几步:
1.外来者对社区进行参与式调查:了解社区权力关系、社区资源格局、社区发展需求、发展限制等方面的情况;
2.参与式问题分析与主题确立:外来者与社区人士一起,就社区限制因素、社区能力条件等进行讨论与分析,共同确定发展目标及项目目标;
3.确定项目内容框架:在所有利益相关群体充分参与讨论的基础上,形成项目的主要内容框架,包括项目整体发展目标和分解后的各分目标,及检测目标是否实现的指标体系与滥测手段等等;
4.项目计划:确定项目目标、各分目标,检测手段与检测指标后,共同讨论项目活动、项目资源分配、各利益相关者在项目实施与管理中的角色、项目周期、项目预算等;
5.项目实施:项目涉及的各利益相关群体共同参与项目的实施与管理,按照项目计划分头落实各活动的开展,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保障相关人士的参与;
5.监测与评估:项目的监测与评估应该根据项目总体计划进行,从项目进度,目标实现进程等方面进行考量,一般的参与式发展项目,参与性本身应作为一个监测与评估指标,评估体系应包括乡土知识和地方认知系统,可量度性和对于当地社区的易量度性都应该有充分的考虑;
6.项目最终评价:项目的最终评价,外来者和当地社区的评价指标体系本质上来说应该是同一的,作为外来者,其发展工作目标和社区发展目标及指标体质的表述可能会有差别,但就同一项活动的评价,不应该出现截然不同的看法。
(六)参与式方法在具体的应用中值得思考的方面
参与式方法在具体的应用中产生了一些值得思考的方面:
1.参与式目标化:即社区花费了主要的资源和时间在做参与的游戏(培训),发展工作者对社区“参与”的过份强调从而忽略了社区自己的发展需求;
2.赋权授权化:对社区整体的赋权活动被简单理解为授权社区精英人士或者是社区精英的组织;
3.参与强制化:通过资源、知识、权力等方式强迫或者诱使相关人士“参与”;
4.参与低效化:强调了“社区参与目标”,忽略了生计改善、社区福利改善目标,只重量视发展工作者对“社区参与”要求,从而忽略社区自身整体发展目标的推进;
5.参与万能化:在发展的过程中,一些人片面认为,只要有当地社区的普遍参与,社区一切发展问题都可以解决。
杨建松 毛刚强编写 摘自中心参编图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