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7年9月21-22日,国家民间组织管理局在北京召开基金会能力建设研讨会,部分基金会的负责人和财务管理人员以及部分省(直辖市)民间组织管理局的同志参加会议。本次会议是《基金会管理条例》实施后,登记管理机关面向基金会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也是在党的十七大召开之际,基金会推进公益慈善事业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一个具体行动。会议由杨岳副局长主持,孙伟林局长到会讲话。
孙伟林局长在讲话中介绍了条例实施以来基金会发展的特点。一是数量显著增加,非公募基金会发展迅速。截至2006年底,全国共有基金会1144个,比上年增加17.3%,是三类民间组织中增长最快的。按类型划分,全国有公募基金会795个,比上年增加3.1%;非公募基金会349个,比上年增加71.1%。非公募基金会的迅速发展,体现了企业和个人的社会责任感,为困难群体分享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开辟了新的途径。二是实力明显增强,募集资金、支持公益事业的能力得到提高。据初步统计,全国基金会的资产总额已经突破百亿元,年募集资金超过80亿元。参加民政部年检的92个基金会,2006年的净资产达到54.2亿元,比上年增长21%。捐赠收入达到30.3亿元,比上年增长41.6%。基金会募集资金能力的提高,为公益事业提供了重要的增量资源。2006年,这些基金会的公益支出达到25.6亿元,比上年增长52.4%。三是内部治理结构逐步规范,成本得到有效控制。2006年,民政部参检的基金会总支出为26.9亿元,除去用于公益事业的支出外,只有1.3亿元用于其他支出。其中,用于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的为8578万元,占当年总支出的3.2%。
孙伟林局长指出,我国基金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表现出显著的差异性。加强能力建设,解决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已经成为登记管理机关和基金会的紧迫任务。加强基金会的能力建设,关键要在资金的募集和使用上下工夫。为此,首先要准确把握募集资金和使用资金的关系。基金会要在积极争取社会支持,多方募集资金的同时,还必须牢固树立公益至上的原则,积极承担推动公益事业发展的责任。其次要精心设计项目,认真组织实施。第三要加强制度建设,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孙伟林局长介绍了民政部培育发展基金会的工作举措。一是制定分类指导的政策;二是协助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三是开展评估工作;四是制定加强会计和财务管理工作的政策;五是建立交流、自律平台。
孙伟林局长最后指出,基金会尽管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加强能力建设的任务还很艰巨,广大基金会工作者还应再接再厉,充分发挥基金会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公益事业的组织优势,在促进社会事业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倡导和谐文化、完善社会管理等和谐社会建设的各个方面做出更大的成绩。
会议期间,国务院法制办、财政部的同志以及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比尔及梅琳达?盖茨基金会的专家和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中国华侨经济文化基金会、北京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北京光华慈善基金会就加强基金会能力建设的各个方面作了大会发言和经验交流。会议还就加强基金会会计和财务管理工作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