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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碗剩饭吃出多少滋味

1970-01-01 08:00:00  作者:  来源:互联网  浏览次数:5  文字大小:【】【】【
 两天时间,北京海淀黄庄中建二局新中关工地的11名民工在吃饭时,连续3顿都发现,饭菜中有别人吃剩的鸡骨、鱼刺、鸡蛋等东西。记者实地采访时,工地的包工头承认,米饭里的剩菜的确是他们吃剩下的,并称,“有些人就很喜欢吃,不想吃的人当然也可以不吃。”详细>>
  民工兄弟:剩饭吃出的是耻辱
    民工也是人,虽然他们来自农村,干的是苦力活,睡的是统铺,吃的穿的都很差,但是他们也有自尊心。吃别人的残羹剩饭,尤其是吃别人吃过的鸡鱼骨头,他们心理上一定会受不了。工友王俊杰就明确地表示:他们吃得可以比别人差一些,但绝对不该把吃剩的东西再给他们吃。许多民工之所以“感觉非常不舒服”,就是因为感到自己受到了侮辱。详细>>
  包工头:剩饭里装的“好心”
    包工头汪某承认:“米饭里的鸡蛋确实是我们吃剩的,是前几天刚雇来的一个厨师掺进去的。”汪某说,这也是为民工好:“有些人就很喜欢吃,不想吃的人当然也可以不吃。”对于剩鱼刺的问题,汪某说同样出在厨师身上,“应该是厨师在收拾餐桌时,不小心把鱼刺掉进给民工准备的饭菜里”。详细>>
  卫生部门:剩饭里只有道德问题
    据海淀区卫生局卫生监督部门的工作人员介绍,由于我国食品卫生法里只明确规定不可以提供变质食品,没有规定不可以吃剩饭。所以,给民工吃的剩饭只要没变质就不能算违法,他们也就没有相应的执法权。“这只是个道德问题。”该工作人员表示。详细>>
  评论家:剩饭里装着监管部门的冷漠
    这真的“只是个道德问题”吗?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可见明文规定:“食品应当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具有相应的色、香、味等感官性状。”因此,当地有关职能部门官员称“这只是个道德问题”而拒绝采取相应措施,如果不是有关官员的法律知识欠缺,那么就只能视为是对民工正当权益的藐视。详细>>
  法律学者:剩饭里吃出“三宗罪”
    卫生部门的同志,也许是本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原则,但是他们的表态过于轻率。以我看,让民工吃领导剩饭至少涉嫌“三宗罪”:一是涉嫌侮辱人格罪,二是涉嫌欺诈罪,三是卫生部门涉嫌行政不作为。详细>>
 将自己的剩饭菜掺进民工的饭菜中,这种行为虽然没有违反法律规定,但从道德层面来说,还是极为不妥的。不过现在,需要思考的是,为什么包工头总是有吃不完的剩饭菜?详细>>
  原因:他不得不招待“有用的人”
    包工头们的生活比民工们好许多,但任何一位包工头都不至于奢侈到每天独自大吃大喝的地步,绝不会每天山珍海味,每顿饭菜多得都要“吃不了兜着走”。按国人的习惯,包工头之所以每天都有大量的剩饭菜,肯定是招待客人造成的。包工头手下有众多民工,但他不会用大鱼大肉招待他们,包工头要招待的是他“有用的人”,是他不得不招待的人。
  现实:请客吃饭也是生产力
    包工头收入不菲,可他做的每一项工程,从揽活到完工,他要过很多关,要求很多人。如果他哪一关没有“烧香”,他哪个“有用的人”没有“拜到”,那他可能就会麻烦不断。也正是为了减少自己的麻烦,为了让工程进展顺利,为了能以后多揽到活,他要不断地请客。请客就得让客人满意,不然就不如不请,要让客人满意就得饭菜高档次,就得酒菜丰盛。
  结论:消灭剩饭先要反腐败
    包工头将剩饭菜掺进民工们的饭菜中,行为确实欠妥,可我们应该谴责的不是包工头,而是天天让包工头请客的那些“有用的人”,没有了他们的“要挟”,包工头不会天天摆宴席,自然也就不会有剩饭菜,那时,即使民工们想吃包工头的剩饭菜也不可能了。
一首题为《打工者的名字》的诗这样写道:本名民工/小名打工仔(妹)/别名进城务工者/曾用名盲流/尊称城市建设者/昵称农民兄弟/俗称乡巴佬/绰号游民……其实,最可怕的不是农民工被歧视本身,最可怕的是,我们没有下最大的努力去消除这种歧视。
  歧视其实无处不在
    当下,数以亿计的进城农民工被歧视,是一个毋庸讳言的事实。在一些城里人的眼中,农民工就代表着愚昧、落后、贫穷、肮脏、犯罪……调查显示,55%的民工认为自己在城市受到歧视和不公正对待。农民工在城市里从事着最重、最苦、最脏和最危险的工作,但是他们得到的报酬却往往是最少的。详细>>
  剩饭之外他们吃了多少辱
    当前社会,制度的不尽完善与法律意识的淡薄,让普罗大众对种种歧视的隐忍远大于抗争。一方面政府三令五申不准拖欠农民工工资,另一方面民工讨要工钱爬楼堵门的新闻不断;一方面《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规定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保障外来人员的未成年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另一方面大量的民工学校却被关闭;……这些现象,让人忍不住产生疑问,执行起来为何言行不一?详细>>
  民工期盼真正享有国民待遇
    或许我们无法一夜之间消除少数人心中无形的歧视,但是,只要政府真正愿意并强力推行,有形的歧视可以立刻消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包括人格尊严都应该受到与其他职业公民一样的保护。在这一点上,让民工真正享有国民待遇是关键中的关键。而户籍改革、就业制度改革、教育医疗改革都不应该忘记民工,因为他们的期待比其他人群更为迫切。

责任编辑:xiadank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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