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财务监控:通过审计村级收支及决定村干部工资等“村财乡管”方式,控制村级财务。一定的财政是一个政权和组织赖以存在和正常运作的基础,对任何组织和个人的经济控制在相当程度上也控制了组织及个人的行为。为了保持对村民委员会及村干部的有效控制,乡镇常常利用一切可能的机会和条件加强对村委会的财务控制。从我们的调查来看,乡镇经常通过以下几种方式对村级财务进行监督和控制:一是乡镇对村干部的报酬和奖励标准提出指导性意见,进行间接监控;二是由乡镇统一收取乡村税费后,向村干部发放工资或奖金,进行直接监控;三是实行“村财乡管”制度,对村委会财务收支进行全面监控。在我们所调查的30多个乡镇村中,绝大多数乡镇实行了“村财乡管”制度。金太军等对江苏12个县40多个乡镇的调查,“村财乡管”也极为普遍。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在当前有些乡镇以清理、整顿村级财务,加强村级财务监督、管理为名,强化对村委会财务的控制,并使“村财乡管”或“村账乡理”合法化和制度化。
第三,任务指标:通过下达各种指令性计划、指标、任务和命令,决定村民委员会的工作内容和方向。荣敬本等学者很早就将中国现行的县乡体制概括为一种“压力型体制”,这种体制最为主要的特征是将各种经济发展任务和财税利润指标从县到乡镇,再到村甚至每个农户,层层分解下达。而完成这这些任务和指标是评价每个组织和个人的“政绩”的主要标准,进而与干部的荣辱、升迁“挂钩”,形成一种自上而下的压力。[5]从我们的调查来看,这种压力型体制依然是目前乡村基本的行政方式。大凡工业生产、农业发展、税费征收、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精神文明、组织生活等等一切事项,都通过层层签订责任书的方式下达到相关责任人,并强力推行,限期完成。如河南省汝南县刘盆镇政府每年年初与县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目标责任书”由县人民政府统一印制,详细规定了当年乡镇的达标指标、考评标准和奖惩规定。镇党委和政府便将“目标责任书”的指标进行细化,然后将具体的指标分解到各口(乡各职能部门)和各村。接着,乡政府也与各口和各村签订“目标责任书”。这些责任人主要是各口的负责人、包村干部和各村的村支书和主任。与村干部签订的“目标责任书”主要包括“党支部建设”、“夏粮征购”、“税费收取”、“农业技术推广”、“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计划生育”、“乡村建设(道路、农田水利综合治理)”、“教育工作”、“富民工程”以及“奖惩办法”等内容,其中“夏粮征购”、“税费收取”、“计划生育”及“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等项的分值较高,这也是各村的主要工作。[6]
function ImgZoom(Id)//重新设置图片大小 防止撑破表格
{
var w = $(Id).width;
var m = 550;
if(w < m)
{
return;
}
else
{
var h = $(Id).height;
$(Id).height = parseInt(h*m/w);
$(Id).width = m;
}
}
window.onload = function()
{
var Imgs = $("content").getElementsByTagName("img");
var i=0;
for(;i
责任编辑:lichenghu



